記者21日從生態環境部獲悉:第二輪第三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進入下沉工作階段。截至4月19日,各督察組共收到群眾來電、來信舉報13478件,受理有效舉報11039件,經梳理合并重復舉報,累計向被督察單位轉辦9630件;被督察省份已完成查處1453件,其中立案處罰435家,罰款2580.97萬元;立案偵查24件,拘留15人;約談黨政領導干部428人,問責黨政領導干部96人。
在下沉工作階段,各督察組根據前一階段督察掌握的情況和聚焦的問題線索,重點下沉到地市(州),深入基層、深入一線、深入現場,督察地市級黨委政府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推進落實情況。其間,將針對重要問題線索開展現場勘查和調查取證,并就是否存在“一刀切”方式消極應對督察的情況開展檢查,對生態環境保護不作為亂作為、不擔當不碰硬,以及整改落實過程中存在的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問題,加強針對性調查核實,做到見人見事見責任。
各督察組繼續推動解決群眾反映突出的生態環境問題,及時轉辦督辦,加強抽查核實,開展實地回訪并面對面聽取人民群眾意見。督促被督察地方有力有序推進邊督邊改,以解決具體生態環境問題來回應社會關切,以整改實際成效來取信于民,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。 (記者 寇江澤)
《人民日報 》( 2021年04月22日 14版)